一、采购项目名称
光明文艺中心图书馆新馆室内设计项目
二、标的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
50万人民币(报价高于50万以上无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设计服务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公司所在地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二)具有图书馆室内设计的成功案例;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警示条款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评标方式
按照《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制,根据综合评分表进行统一评分,最优者得标,具体细则参看综合评分表。
七、相关材料领取
有意参加招标的企业请携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授权书,联系本单位领取CAD平面图及综合评分表(电子版)。
八、采购时间
所有文件应于2019年9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九、评审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6室进行评审。
十、答疑事项
2019年9月9日12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755-21385334、15817407073(赖老师)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5室
邮政编码:5181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