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五章“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中标金额:39.6万元(含税)。
五、项目服务要求
1、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100M,包含16个固定IP及以上。
2、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50M,包含8个固定IP及以上。
3、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0M。
4、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网络专线连接深圳图书馆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5M
5、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拨号光纤下行1000M,上行100M。
6、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与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网络专线互联互通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0M。
7、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拨号光纤下行1000M,上行100M。
8、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50M,包含8个固定IP及以上。
9、中标供应商提供电路可用率须高于99%。
10、若发生网络、线路故障,中标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修复。
11、由于市政建设等工程施工导致的光纤线路挖断等网络中断,中标供应商须在72小时内恢复线路。
12、中标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和全网跟进协调的一站式故障受理服务。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三)联系人:邓老师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79。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