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证件在借阅时出现问题该怎么办?
- 答:如读者证在借阅时遇到“无此读者”或读不出信息,请到二楼总服务台查询解决。
- 图书过期为什么要罚款?
- 答: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
-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 答: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图书馆允许读者帮助其他人归还图书。
- 本人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除罚款吗?
- 答:不可以。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
- 什么是“图书馆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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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03年深圳市政府实施“文化立市”发展战略,提出了打造“图书馆之城”的建设目标,即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没有边界的图书馆网,为市民提供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图书馆服务,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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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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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市“图书馆之城”建设将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是指在统一服务平台上,读者只需拥有一张“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就可以按照统一服务规则在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何一个图书馆和全城所有自助图书馆享受办证、退证、补证、借还文献等图书馆服务,还可自主选择短信、语音电话、网络等方式享受图书馆服务。光明新区图书馆从2012年8月开馆时即实现“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持有光明区图书馆读者证的市民可享受全市图书馆之城成员馆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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