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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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自助书香亭是光明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重点建设项目,是光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的区级延伸服务和重要拓展,是光明区区级财政出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自助书香亭布局于光明区各个社区、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枢纽、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市民密集区域,市民可以享受到自助、互联、24小时开放的借书、还书、申办读者证、预借送书等各项免费服务。
一、申办读者证 
  ◆3-13周岁的读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自助办理少儿读者证;
  ◆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自助办理中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证;
  ◆办理中文文献外借功能的读者证需缴纳借书押金。存入押金时,仅限于接收10、20、50及100元面值人民币,不设找赎。
二、办理借还手续 
  ◆读者持具有外借服务功能的读者证,自助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5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图书5册,1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图书10册,借期为31天。读者可在任意一台自助书香亭以及全市加入统一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借还图书。
  ◆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以及通借通还图书请到光明区图书馆办理借还手续。
三、办理图书续借 
  ◆通过自助书香亭办理图书续借时,可一次性续借所有图书,限续借1次; 
  ◆有过期书未还时,不能办理图书续借; 
  ◆有滞纳金时,需先存入预付款,并扣款成功后才能办理续借。
四、办理预借取书 
  ◆读者凭具有中文文献外借功能的读者证,自助提交预借请求; 
  ◆每次最多只能提交3个预借请求,每个请求只能预借1种1册中文图书,且正在受理的预借请求总数不超过3个; 
  ◆深圳图书馆将在2天内回复读者的预借请求,预借成功的图书将在2天内送至读者指定的取书地点; 
  ◆读者收到预借取书通知后,请务必在2天内到取书地点办理借书手续,否则每册视为违约一次,违约累计达4次将被取消预借资格半年。过期不取的预借书将会开放借阅权限,供现场借阅; 
  ◆如果没有及时收到通知,请登录光明区图书馆或深圳市“图书馆之城”成员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我的预借”进行预借查询,如显示该预借图书状态为“文献已送达”,请到已指定的取书地点办理借书手续。
五、存入预付款 
  存入预付款时,仅限于接收10、20、50或100元面值人民币,不设找赎。
六、其他 
  ◆本服务规则的制订、解释及修订以现行的《光明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及《光明区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为依据; 
  ◆本服务规则未提及的内容,如赔偿责任、办证规则等,以现行的《光明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及《光明区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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