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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采购评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阅读次数:2531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五章“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中标金额:39.6万元(含税)。

五、项目服务要求

1、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100M,包含16个固定IP及以上。

2、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50M,包含8个固定IP及以上。

3、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0M。

4、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网络专线连接深圳图书馆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5M

5、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拨号光纤下行1000M,上行100M。

6、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振明路9号)与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网络专线互联互通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20M。

7、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拨号光纤下行1000M,上行100M。

8、光明区图书馆新馆(观光路与创投路交汇)IP城域网上下行对称速率达到50M,包含8个固定IP及以上。

9、中标供应商提供电路可用率须高于99%。

10、若发生网络、线路故障,中标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修复。

11、由于市政建设等工程施工导致的光纤线路挖断等网络中断,中标供应商须在72小时内恢复线路。

12、中标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和全网跟进协调的一站式故障受理服务。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三)联系人:邓老师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79。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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