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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明区第六届粤剧粤曲艺术周暨 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光明区 成立两周年文艺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阅读次数:3020

1.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第六届粤剧粤曲艺术周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光明区成立两周年文艺活动

2.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项目预算:29万人民币(高于此价格无效)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举办活动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事业社会团体营业证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凭证);

 (2)具备丰富的市级粤剧粤曲活动赛事(展演)策划、举办经验,具有国家到省市区多层级的粤剧粤曲名家、协会机构合作优势;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警示条款: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6.答疑事项:2020年6月17日12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7.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8.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年6月22日10时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文化馆A座209室进行评审。

9.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8室

  邮政编码: 518106

    咨询电话: 0755-21385326

 

 附件:采购需求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5日


wyzxlib@szgm.gov.cn
0755-2109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