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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图书馆关于文献捐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阅读次数:897

关于文献捐赠的公告

▷ 光明区图书馆 ◁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为丰富馆藏文献资源,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同时保护和传承文化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图书馆资源建设,我们诚挚地邀请读者朋友们参与到图书馆的文献捐赠活动中来。以下是捐赠的相关事项:


一、文献捐赠范围
1.国内公开出版物、港澳台公开出版物、国外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等;
2.图书、古籍文献、名家手稿、名人珍藏、家谱族谱、影音资料等文献类型和其他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数量不限;
3.光明区地方文献:包括方志、年鉴、文史资料、年报、光明归侨文化等相关的文献及音像、电子制品等。


二、文献捐赠要求
1.捐赠文献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存在宣扬封建迷信及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2.捐赠文献需品相基本完好,无严重涂抹、污渍、破损、缺页等影响使用的文献,若为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三、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

(1)捐赠地址:光明区观光路3488号光明区图书馆四楼深圳捐赠换书中心光明分中心;

(2)捐赠换书中心服务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2:00,14:00-18:00;

(3)光明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咨询电话:0755-21099968、0755-21099969;

注:周一(闭馆日)如有文献捐赠,请提前致电沟通,由工作人员安排接收。





2.大批捐赠

请提前与光明区图书馆资源采编组联系,以便安排专人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光明区图书馆资源采编组咨询电话:0755-21385375。

·联系人:李老师、柴老师。

△深圳捐赠换书中心光明分中心


四、相关权益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接受有益于光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型文献;对于捐赠文献,本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入藏。对于特别珍贵或大量的文献捐赠,图书馆会以活动仪式对捐赠者给予表彰和感谢。


2.所赠文献待图书馆接收后,本馆即拥有该文献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处理权。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为光明区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2.大批捐赠

请提前与光明区图书馆资源采编组联系,以便安排专人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光明区图书馆资源采编组咨询电话:0755-21385375。

·联系人:李老师、柴老师。

wyzxlib@szgm.gov.cn
0755-2109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