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匿名 2024-01-22 15:26:30 读者证号:04413*****34
本人看到过几次图书馆工作人员将长时间不在位置上的读者物品拍照后收走,理解目的是为了释放座位,但是总体感觉这个做法有欠妥当、不够人性化。一是建议说明上述行为的规则和标准,二是建议通过留字条的方式提醒读者,经常在图书馆的读者一般就会遵循或者偶尔临时有事的新读者不会故意这样。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建议可以将该座位上的物品挪到桌面附近(或者用醒目的印有图书馆名称的布袋子或者其他收纳筐或容器将其规整在原座位附近),摆放桌面标识提醒新读者可以入座,而不是将其物品全部用车拖走,总体感觉处理方式不够人性化。而且属于读者私人物品,建议最好不要由图书馆决定处置。因为有这种经历的读者恐怕很难对图书馆产生好感。建议优化服务措施,谢谢,祝好。
2024-01-26 09:32:22
读者您好,为了更好地营造文明有序的学习环境,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读秩序,保证阅览区座位有效公平地使用,依据《光明区图书馆座位管理规则》:1.进馆读者对本馆的阅览座位享有公平的使用权,读者不能使用任何物品强占、代占阅览座位,开馆后如发现占座、代占座位超30分钟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读者离开座位60分钟即视为自动放弃(午休用餐时间12:00至13:00除外),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2.工作人员会不定时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占座现象,工作人员会填写座位登记表(记录座位的空置时间等信息)并放置在该座位上,30分钟后将占座物品打包送到附近服务台,以便座位供其他读者使用。 图书馆在一楼、二楼、三楼设置了自助存包柜,您可根据需要使用,妥善保存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建议随身携带。不便之处敬请见谅,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